关于规范学校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题提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4-23浏览次数:14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提报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根据《中共济宁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济宁医学院党政议事规则(新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提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报程序

按照“分类、归口、集中”的原则,提报会议研究的议题依据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范围,由牵头职能部门履行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提交相应会议研究。程序为:

(一)按照“一事一单”的原则,填写《济宁医学院党委会议题提报单》或《济宁医学院院长办公会议题提报单》,包括议题名称、议题前期准备情况、建议列席单位、需议决事项(按条目式填写)等内容,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议题,议题提报部门会前要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完善议题方案。沟通协商未达成共识的议题,原则上不予上会。

(三)议题提报部门向分管校领导汇报议题调研论证情况,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签字后,于会议召开前5天将《议题提报单》(正反面打印)及相关议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秘书科(办公楼405),联系电话0537-3616020。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召开的会议,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另行通知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

(四)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将议题汇总后,分别报党委书记或院长审定,并将审定意见及时反馈相关议题提报部门。

(五)未履行以上程序的议题,原则上不予上会。经审定上会的议题,原则上由议题提报部门负责汇报。汇报时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主要汇报议题核心内容和需会议决策的主要事项。

二、格式要求

(一)正文用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

(二)正文当中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字体,二级标题用四号“楷体_GB2312”字体,三级标题及以下用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8

特此通知。

附件:1.济宁医学院党委会议题提报单

      2.济宁医学院院长办公会议题提报单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201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