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20-04-27浏览次数:1794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202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二、疫情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在双休日、节假日安排1人到岗值班,做好相关工作,请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2020年5月值班安排表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李磊基。

三、各部门、单位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做到思想不松懈、认识不降低,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巡查和值班记录,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严禁脱岗、迟到、提前离岗等现象发生。

五、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值班过程中发现的疫情防控、安全等突发问题,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尤其要重点摸排外籍教工、国(境)外访学进修留学教师及其家属及子女情况,对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和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全校师生要自觉遵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疫情防控专家的建议,减少外出,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组织、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避免跨省际流动,在省内自觉刷码出游;在公共场所主动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过一个温馨平安的假期。

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