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17浏览次数:1826

(一)行政科

1.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等综合事务。

2.负责学校党政印章、书记和院长名章、法人签名章、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印章的管理与使用。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证(正副本)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处理来电、来函收转和来宾接待。

4.负责学校层面的公务接待、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5.负责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等会务工作,负责会议室、接待 室和报告厅的管理使用。

6.负责学校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7.负责学校总值班工作,编制值班安排,开展监督检查。

8.负责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办公设施维护、办公用品采购和使用。

9.负责学校收发室管理,征订收发报刊杂志信函等。

10.负责办公室经费管理,编制预算,完成费用报销。

11.负责办公室信息化建设,负责网站、网上服务大厅业务管理和网络 安全等。

12.负责办公室安全稳定、行政办公用房管理、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 建等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科

1.负责审核、呈签和印发学校党委、行政、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等文件。

2.负责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等会议的记录、纪要。

3.负责起草学校党政工作总结、计划及学校领导报告、讲话等文稿。

4.协助档案馆做好以学校党委、行政和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学校领 导讲话、党政工作总结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5.协助做好学校信息调研和重要信息上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机要科

1.负责保密委日常工作,做好涉密部位、涉密人员的管理工作。

2.做好涉密人员保密教育,使保密宣传工作日常化。

3.通过各种渠道(含公文交换站、机要通信、专网、各部门转交等)接 收校内外文件,做好登记、传阅、督办、管理、利用等工作。

4.整理具有使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按时移交档案馆归档。

5.按照省、市委密级文件清退目录,依规申请涉密文件归档后,做好清 退工作。

6.整理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涉密文件,并下发通知汇总各部门涉密资料,统一登记、集中销毁。

7.负责全校涉密材料、人事档案的收寄和分发。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督办科

1.负责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以及批示、交办、转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2.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党政工作要点、专项工作任务及安排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3.负责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及其他党政重要专项工作会议、调研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4.负责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5.统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协调推进任务落实,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议事项,编制年度报告,管理维护信息公开网站。

6.负责学校重要数据信息统计、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7.负责学校重要工作材料收集、整理、汇编等工作。

8.负责学校各部门年度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审验工作。

10.负责组织、安排、协调校领导接待日有关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访科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办理信访业务。

2.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者正当权益,对一切信访事项严格保密。

3.负责接收上级机关和领导转交、交办的信访事项,接收校内外的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倾听、记录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要求。

4.负责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事项,做好信访调查、交办、协办和督办工作。

5.负责处理突发应急事件、集体上访、缠访等问题,及时劝阻、疏导赴 省进京的上访人员回学校解决问题。

6.定期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及有倾向性、群众性的热点问题;对重大信访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7.做好信访材料的登记、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档案馆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2.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及各类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并贯彻落实。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7.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8.积极参加省市档案局、省高校档案活动,认真组织进行档案业务研讨和业务学习。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